近日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(國家標準委)發布2025年第12號國家標準公告,批準發布《安全色和安全標志》等28項強制性國家標準,作為供水行業重要標準之一的《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》GB 17051-2025在列。
從全國標準信息公開服務平臺查到GB 17051-1997《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》已完成標準修訂,于2025年5月30日正式發布,并將于2026年6月1日正式實施。國家標準GB 17051-2025《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》 由628(國家疾控局)歸口 。主要起草單位 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、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產品安全所 、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農村改水技術指導中心、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、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、廣東省疾控預防控制中心、北京市懷柔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。主要起草人 盛欣、王冰、張嵐、熊傳龍、陳志健、劉曉峰、姜江、朱炳輝、杜寶軍。
特別值得一提的是,在必測指標中所做出的調整,移除了余氯的檢測,同時將大腸菌群和細菌總數的檢測更改為總大腸菌群的檢測,并相應地調整了菌落總數的檢測。在選測項目方面,新標準新增了鎘、鎳(針對不銹鋼水箱)、銅、鋅、鋁,以及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溴酸鹽、甲醛、亞氯酸鹽、氯酸鹽等化學指標的檢測。同時,還加入了消毒劑余量和大腸埃希氏菌的檢測,以更全面地評估水質安全。
此次新標準的修訂除了結構調整與編輯性改動外,主要技術變化如下:
① 增加了3個術語和定義,包括二次供水、無負壓給水設備、運營單位(見 3.1、3.4和 3.5);
② 更改了二次供水設施的定義(見 3.2,1997 年版的 3.1);更改術語“儲水設備”為“水箱(池)”(見 3.3,1997 年版的 3.2);
③ 刪除了水處理設備、供水管線的定義(見 1997 年版的 3.3 和 3.4);
④ 更改“設施的衛生要求、設施設計的衛生要求、設施的水質衛生標準、設施日常使用的衛生要求、水質檢驗方法”為“基本衛生要求、機房衛生要求、水箱(池)衛生要求、消毒設備衛生要求運營要求”(見第4章~第8章,1997年版的第4章、第5章、第7章~第9章);
⑤ 刪除了“預防性衛生監督”和附錄A(見1997 年版的第6章和附錄 A);
⑥ 增加了不同消毒設備的衛生要求和出現特殊情況時水質檢測的要求(見第7章和 8.3.3);
⑦ 更改了5項指標的名稱,包括余氯名稱修改為游離氯,細菌總數名稱修改為菌落總數、大腸菌群名稱修改為總大腸菌群、氨氮名稱修改為氨(以 N計)、耗氧量名稱修改為高錳酸鹽指數(以O,計)(見 7.1、8.3.2,1997 年版的第7章);
⑧ 更改了水質檢測指標的分類和內容,將必測項目、選測項目、增測項目修改為必測指標和增測指標(見8.3.2和8.3.3,1997 年版的 7.1.1、7.1.2 和 7.1.3)。
?附原文:
微信咨詢
電話咨詢
最新資訊